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学生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30 15:44 浏览次数:

21-24级各位同学:

学院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进行评审。现将评定办法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说明

1、奖学金

奖项

获奖比例

评比条件

备注

 

学业优秀奖学金

学业一等奖学金

3%(3500)

按各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序

1.辅导员会根据同学们的学年学业绩点、基础素质分、体测成绩、公寓测评结果筛选各班学业奖学金名单发给班长,班级小组审核后通知名单上同学申报。

2.学院一等学业奖学金11个名额、二等学业奖学金25个名额、三等学业奖学金53个名额。

学业二等奖学金

7%(2000)

按各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序

学业三等奖学金

15%(1000)

按各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序

创新创业类奖学金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400元

在社会工作中任期满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干部(具体看文件细则)

学院30名额,学院统筹分配。班级评定,上报学院。

实践教育

优秀奖学金

400元

实践教育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具体看文件细则)

学院18名额,学院统筹分配。班级评定,上报学院。

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

 

①一等奖个人奖励金额 1500 元,团队奖励 30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学校公布的 A 类或 B 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②二等奖个人奖励金额 800 元,团队奖励 15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学校公布的 C 类学科竞赛一、二等奖,或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一个学生或团体获多项竞赛奖的按照最高奖励级别评定

学生符合条件就能申请,没有名额限制

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

 

①一等奖奖励金额 1500 /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所写论文(第一作者)被 SCIEISSCIAHCIIMCPCISCPCISSH 收录或在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刊物级别以学校现行期刊目录为准,由学生工作部认定,下同)上发表,并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②二等奖奖励金额 800 /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所写论文(第二作者,论文的第一作者是本校教师)被SCIEISSCIAHCIIMCPCI-SCPCI-SSH 收录或在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在国内外其它公开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并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一个学生获得多项学术研究成果的按照最高奖励级别评定。

学生符合条件就能申请,没有名额限制

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

 

①一等奖奖励金额 15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外观设计专利;

作为第一著作人申请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为主要软件开发者,以浙大城市学院名义申请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科技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省、部级一、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②二等奖奖励金额 8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市级二、三等奖;

科研成果获得学校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科研训练活动,成果经评审获得较高评价。

一个学生或团体获得多项科技创新成果的按照最高奖励级别评定。

学生符合条件就能申请,没有名额限制

文体优秀奖学金

 

①一等奖奖励金额 8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国际级、国家级或省级(含浙江大学)文体类比赛三等奖以上;

获市级文体类比赛一等奖。

②二等奖奖励金额 400 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市级文体类比赛二、三等奖;

获校级文体类比赛一等奖。

市级以上体育竞赛成绩按名次统计的,第 123 名视同为一等奖,第 456 名视同为二等奖,第 78 名视同为三等奖。一个学生或团体获多项文体比赛奖的按照最高奖

励级别评定。

参加 10 人以上团体比赛,参评文体优秀奖学金:一等奖奖励 1500 元;二等奖奖励 800 元。

学生符合条件就能申请,没有名额限制

 

创业奖学金

 

具体见对应年级学生手册

学生符合条件就能申请,没有名额限制

对外交流奖学金

具体见对应年级学生手册

 

2、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

专业精英荣誉称号

每专业一名。当学年基础素质分前25%,成绩排序为专业前10%,在学术、科研、创新、社会工作等表现特别优秀等

1、在学业一等奖学金中择优产生

2、自行申请,填写量化分表格,学院评定

三好学生

当学年基础素质分前25%、学业三等奖(含)以上或同时获得两项创新创业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奖学金且成绩排名前40,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名额:符合条件均可(*必修与限修必须无挂科)

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任期一学期以上,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当学年基础素质分前25%、获一项以上院设奖学金(优秀团队奖除外),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1、学院16个名额

2、考试作弊违纪班级取消名额

 

3、班级分配名额

奖项

三好学生

名额

符合条件,名额不限

 

2024-2025学年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年级

人数

比例计算3%

分配名额

比例计算7%

分配名额

比例计算15%

分配名额

21级

68(建筑33城规32)

一等(2个)

二等(5个)

三等(10个)

22级

78(建筑37城规41)

一等(3个)

二等(5个)

三等(12个)

建筑学1

城乡规划2

建筑学2个

城乡规划3

建筑学6个

城乡规划6

23级

108(建筑62城规46)

一等(3个)

二等(8个)

三等(16个)

建筑学2

城乡规划1

建筑学5

城乡规划3

建筑学9

城乡规划7

24级

100(建筑58城规42)

一等(3个)

二等(7个)

三等(15个)

建筑学2个

城乡规划1

建筑学4

城乡规划3

建筑学9

城乡规划6

总计

354

一等11

二等25

三等53

 

2024-2025学年社会工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1级

建筑2101

建筑2102


2

2

22级

建筑2201

建筑2202

城规2201

城规2202

2

2

2

2

23级

建筑2301

建筑2302

城规2301

城规2302

2

2

2

2

24级

建筑学2401

建筑学2402

城规2401

城规2402

2

2

2

2

学生会、新闻中心、青马工程建设中心、心理中心

1

建筑学社、千万工程研习社、学生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二党支部

1

共计30


2024-2025学年实践教育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1级

建筑2101

建筑2102


1

1

22级

建筑2201

建筑2202

城规2201

城规2202

1

1

1

1

23级

建筑2301

建筑2302

城规2301

城规2302

1

1

1

1

24级

建筑学2401

建筑学2402

城规2401

城规2402

1

1

1

1

25年杭州交通调研实践团

2

百名青年访谈百名村支书实践团

2

共计18

 

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1级

建筑2101

建筑2102


1

1

22级

建筑2201

建筑2202

城规2201

城规2202

1

1

1

1

23级

建筑2301

建筑2302

城规2301

城规2302

1

1

1

1

24级

建筑学2401

建筑学2402

城规2401

城规2402

1

1

1

1

学生会、新闻中心、青马工程建设中心、心理中心

1

建筑学社、千万工程研习社、学生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二党支部

1

共计16


 

奖项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

新丽助学金

学院名额

2个

7个

(资助对象)

12个

三大赛奖励1个名额到人

建筑学7

城乡规划4

二档1个

(资助对象)

1个

(资助对象)

申请方式会单独发通知

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直接提交给辅导员杨老师

 

奖项

胡建雄本科生奖学金

透景奖学金

沃尔古特姆斯奖学金

学院名额

2个

1个

1个

 

备注

申请者除了填写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还需提交量化分汇总表及证明材料(见附件材料)

外设奖学金互相不兼得,同时与国奖、省政府、国励志不兼得

10月9日前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直接提交给辅导员杨老师

 

奖项与金额

申请条件

透景奖学金

5000 /

 

透景奖学金面向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设置,参评者除符合《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暂行)》(浙大城院学〔202012号)第二条各类个人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当学年需至少获得学科竞赛A类赛事省级及以上奖项

一项。

沃尔古特姆斯奖学金

5000 /

 

OHL Gutermuth 奖学金的评选面向当学年学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参评者同时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积极上进;

(二)尊重师长、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

(四)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小班或专业前 25%以内,并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或参与献爱心公益活动并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胡建雄本科生奖学金

5000 /

 

本奖学金面向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设置,参评者除符合《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暂行)》(浙大城院学〔202012 号)第二条各类个人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当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小班或专业前 25%以内;

(二)当学年获得过一项及以上学校颁发的创新创业类奖学金或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含预评)。

 

二、评奖评优基本条件

1、参评学年体测所有项目且成绩合格;2022级以后良好以上;

2、参评学年公寓表现测评合格;

3、参评学年无违纪情况无处分

4、21级22级23级、24级基础素质分需满足班级前70%或专业70%且德育素质分不为负分。

 

三、本学年评奖评优线下线上申请说明

1.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将采用线下评定以班级为单位交申请表),线上导入系统的方式。

2.本次评定的奖项包括学业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团队奖及个人奖)、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团队奖及个人奖)、创业奖学金、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团队奖及个人奖)、外设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胡建雄本科生奖学金、透景奖学金、沃尔古特姆斯奖学金、新丽助学金、“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专业精英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评奖评优工作时间安排

1、930-10月9日:班级评议小组工作时间

10月8日前:班主任指导成立班级考评小组7)人见附件二规划学院XX班2024-2025学年奖学金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假期内完成在班群里公示班级考评小组

930-10月9日:班级同学申请,向班长提交申请表与证明材料,班级考评小组评议(排除明确不符合评奖要求的)

有名额限制类奖项:学业优秀奖学金、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专业精英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进行班级内部评选,初步确定班级获奖名单,完成班级初评公示。

无名额限制类奖项: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团队奖及个人奖)、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个人奖)、创业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团队奖)、对外交流奖学金、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无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完成班级初评公示。

10月10日17:00前:班级审核完毕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按要求上报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可电子签)、电子版材料

101017:00前班长以班级收齐提交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创新创业类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荣誉称号专业精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对外交流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的申请表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纸质表与汇总表,详见附件三。

纸质版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学院学工办725杨老师处电子版发到邮箱yangjm@hzcu.edu.cn。注意:班级提交的所有奖项申请表均需要班主任签字,可以插入电子签邮件主题按照“专业班级+2024-2025学年评奖材料”,各奖项分别归类至文件夹,命名为“专业班级+奖项名称”

2、10月11-10月13日:评奖评优年级小组工作时间

评奖评优年级小组(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2-6名)

班级评选结果复评、年级推荐

3、10月14-10月18日:学院本科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工作组工作时间

学院本科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工作组书记、党政办主任、教学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

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等结果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4、10月19日-10月24:公示时间

、特别说明

1、资助对象相关奖助学金的评选:在符合相应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将当学年所有资助对象(经学工部认定)的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和资助对象量化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序,根据奖学金金额进行由高到低逐一分配。本学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二档名额1个,新丽助学金名额1个。

2、学业奖学金、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按照条件要求自动生成,学工办下发表格在年级群,学生参考自行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等,按照学院团委分配的名额在各级学生组织或实践团队中自主评定,初评人选通过资格审核后,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3、需要自行申请的奖项,均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申报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时,须提供刊物的封面(有刊号)、目录及文章复印件。国奖、省政府、胡建雄、沃尔古特姆斯、透景奖学金、专业精英等申报需要按照附件填写量化分。

4、转专业学生的评奖评优事宜,采取“一学期转专业在转入学院评,一学年转专业在转出学院评”规定。根据《中共浙大城市学院委员会关于鼓励引导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实施意见》(浙大城院党委〔2021〕24号)规定,退役复学学生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时在已评定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学业优秀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兼得荣誉、不兼得奖金,奖金发放遵循就高原则。面向普通同学的高级别奖学金(5000以上)互相不兼得(资助对象的各类助学金兼得)。此次申报遵循不申报不评奖的原则,请严格遵守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除特殊说明外,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申请材料的报送,不接受任何个人形式的报送至负责评奖评优模块辅导员。

 

、评奖评优工作期间监督、投诉

学院评奖评优负责人:杨继敏  88283892  yangjm@hzcu.edu.cn

 

附件1:2024-2025学年评奖绩点素质分等参考文件.zip

附件2:规划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考核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3: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zip

附件4:各类奖助学金评奖办法.zip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学工办

20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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