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学生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学生组织总结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学生组织总结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09 15:34 浏览次数:

各院级学生组织、基层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各级学生组织总结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对各学生组织和学生组织成员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总结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结工作

各学生组织应围绕本年度学校及学院的工作要点,结合学生组织定位和计划,开展工作总结。各学生组织(含院级学生组织、基层学生组织)需填写工作总结表(附件1)。(学院学生会、建筑学社、千万工程学社需填写工作总结表附件1

 

二、考核工作

各院级学生组织应指导开展学生组织成员(包括学生干部和学生干事)的工作考核,考核应围绕工作态度、工作量度、工作强度、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

各基层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应指导开展学生干部(包括班团干部)的考核工作,在学院团委的统筹部署下,由班主任负责开展。

 

1.学生会由学院团委考核。

2.建筑学社由社长联系指导老师展开本学期工作考核。

3.千万工程学社由社长联系指导老师展开本学期工作考核。

4.班委由班主任根据本学期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5.团支部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根据本学期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组织成员提交任职自述

 各学生组织(含院级学生组织、基层学生组织)的成员全部参与考核,并在530日前实行线上述职。具体流程为:导入任职系统里已经有了——提交任职自述(学生组织成员)——实施考核——提交结果。

学生组织成员在“爱城院”手机端【教育教学】——【学生干部】提交任职自述,学院团委及指导老师、班主任将在“爱城院”后台(https://cjgl.hzcu.edu.cn/)操作。(学生干部考核业务指导手册可参阅附件3

 

(二)考核与材料提交

考核共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放弃考核”4个等级,优秀率为成员总数的30%,如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评定,需提交情况说明。

学院学生会、建筑学社、千万工程学社负责人530日前将总结材料《浙大城市学院学生组织学期工作总结表》(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学生组织成员学期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yangjm@hzcu.edu.cn

 

(三)学院团委公示考核结果

531-64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工办杨继敏老师,88283892,或发送邮件至yangjm@hzcu.edu.cn

 

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学生组织学期工作总结表.xls

附件2.浙大城市学院学生组织成员学期工作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3.学生干部考核业务指导手册.docx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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