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学生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团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团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31 16:48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根据《团章》规定,按期交纳团费是每一名共青团员的应尽义务。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是共青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4半年团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

 

1.团费收缴截止时间:2024610日下午17:00

 

2.本次团费缴纳时间是从20241-20246月(每人每月0.2元),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采取自愿缴纳原则缴纳团费,新发展团员应缴纳团费从其入团时间开始算起24年上半年发展团员需缴纳6月的团费,24年上半年新发展的团员因团籍系统还未录入,其团费后面单独收团支书只需要根据附件中目前在籍的团员名单收缴团费。

 

3.各班团支书在学院班团钉钉群查看浙大城市学院在籍团员花名册(附件1),备注好党员和预备党员在交团费的团员、党员含预报党员后面打勾

 

4.各班收齐的团费统一转入学院团委,支付宝号在学院钉钉班团群,转发时备注好班级与人数。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工办杨继敏老师,88283892,或发送邮件至yangjm@hzcu.edu.cn

 

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在籍团员花名册(2024.6).xls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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