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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
根据《团章》规定,按期交纳团费是每一名共青团员的应尽义务。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是共青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团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
1.团费收缴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下午17:00;
2.本次团费缴纳时间是从2024年1月-2024年6月(每人每月0.2元),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采取自愿缴纳原则缴纳团费,新发展团员应缴纳团费从其入团时间开始算起(24年上半年发展团员需缴纳6月的团费,24年上半年新发展的团员因团籍系统还未录入,其团费后面单独收)。团支书只需要根据附件中目前在籍的团员名单收缴团费。
3.各班团支书在学院班团钉钉群查看浙大城市学院在籍团员花名册(附件1),备注好党员和预备党员,在交团费的团员、党员含预报党员后面打勾。
4.各班收齐的团费统一转入学院团委,支付宝号在学院钉钉班团群,转发时备注好班级与人数。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工办杨继敏老师,88283892,或发送邮件至yangjm@hzcu.edu.cn。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