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学生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9 15:19 浏览次数:

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大力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学校全体团员青年、团支部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学生团员和团干部,以及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

 

(一)优秀团员

 

1.思想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关心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组织生活,坚持完成“青年大学习”;充分结合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增强诚实劳动意识,并在活动中争做团员的表率;

 

2.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情况;成绩优良,原则上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上学期成绩专业(系)排名在前50% 

(二)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团内担任职务,主动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积极在团组织内开展各类活动;

 

3.工作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并能发挥在理论学习、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职责明晰,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日常团籍管理和团费收缴等常规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支部成员重视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较好;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

 

2. 团支部能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开展支部建设,将团队自身建设和活动开展有效地与学风建设工作相结合;积极参加特色主题团日活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

 

三、评选要求

 

1.各团支部要做好民主评议活动,原则上要求每位团员对照《团章》,重点结合自身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参加团组织生活、团组织活动以及发挥团员作用的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2023-2024学年浙大城市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学院将依据评奖评优名额择优推荐,其中推荐优秀团员名额为不超过团员总数的3%,推荐优秀团干部名额为不超过团员总数的2%。(以上名额均四舍五入)

2. 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的总结工作和团支部自评工作。学院团委会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

 

四、材料汇总上报

 

请各团支部于20246717:00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推荐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团委邮箱:yangjm@hzcu.edu.cn;同时将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学工办(科技楼725)。邮件命名以班级为单位。

 

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浙大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推荐表.doc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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