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浙大城市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比办法(试行)》(浙大城院学〔202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启动2022届毕业生就业类奖学金申报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顺利取得毕业资格;
二、奖励办法
(1)就业先锋奖
对4月30日前(含),办理完成毕业去向落实相关手续的毕业生,奖励300元/生。
对5月30日前(含),办理完成毕业去向落实相关手续的毕业生,奖励200元/生。
(2)国内考研激励奖
国内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分数(含单科)达到当年国家线,在毕业离校前办理完成毕业去向落实相关手续的毕业生,奖励500元/生。
(2)国内考研成果奖
当年最终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额外奖励500元/生。
(3)出国(境)留学激励奖
出国(境)留学深造,在毕业离校前办理完成毕业去向落实相关手续的毕业生,奖励500元/生。
(4)出国(境)留学成果奖
录取学校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的额外奖励500元/生。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国(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考研成绩凭证、毕业去向落实材料纸质版交至科技楼725室,电子版发送至ghxgb@hzcu.edu.cn。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8283892。
四、注意事项
1、就业先锋奖、国内考研和出国(境)留学深造的毕业生实施的奖励累计复加。
2、审核通过的同学在此奖学金发放到位之前,请不要将学校的银行卡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