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教师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09 17:04 浏览次数:

各系、各党支部、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才人事处《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拟将2024年度教师考核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包含事业编、非事业编(包含博士后、人事代理、统筹项目制);派遣制人员(专项、自筹)考核与其他教职工考核同步进行;专职辅导员,中层干部、外派挂职6个月以上教师不参加。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2。

二、 考核方式

线上考核:http://ca.hzc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10.61.184.34/user/sso/login

三、时间安排

(一)12月6日—12月12日,参加考核的老师个人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教职工数字门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年度考核),填写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注:总结800-1000字,超过系统不可提交);

(二)12月13日—12月20日,以系为单位通过评议、系务会讨论、听取党支部意见等方式,对本系老师进行考核,给出师德考核等级和年度考核等级,在系内进行公示。

1.师德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师德考核总人数(事业编与非事业编打通)的20%。如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评定,需提交情况说明。

2.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3%,事业编制与非事业编制(博士后、人事代理、统筹项目)优秀比例各自计算,不打通。

以上评定等级需进行排序。结果于12月20日15点前报党政办潘鑫能。

(三)2025年12月25日(周三)前,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拟推荐学校的师德考核优秀、年度考核优秀,以及校级先进工作者(1人)人选;

(四)2024年12月25日—12月29日,院内公示;

(五)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教师个人来党政办,进行纸质版最终确认考核结果并签名;

(六)2025年1月3日,上报学校。

请各系科学合理安排,务必准时上交结果;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责任,坚持正确导向,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 其他说明

1.派遣制人员(专项、自筹经费)考核与其他教职工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等级评定由项目经费负责人决定,不计入上述考核比例人数中。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本年度录用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在校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级。

 

附件1:人才人事处关于做好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考核人员列表.xlsx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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