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学生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求是荣誉奖章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求是荣誉奖章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13 14:12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4-2025学年求是荣誉奖章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求是荣誉奖章评审及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学〔20238号)和相关会议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求是荣誉及奖励标准

 

求是荣誉奖章是学校设立的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表彰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显著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奖励标准以学校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规定的为准。

 

二、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基本条件原则上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一)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为学校赢得声誉。

 

(二)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上取得突出成绩。以下情况可认定为突出成绩

 

1.获大学生学科竞赛省级重点类(A类)二等奖以上

 

2.学术论文(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学校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被SCIEEI(期刊)、SSCIA&HCIIM收录或在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刊物级别以学校现行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

 

3.优秀科研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奖励(排名前5)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为第二发明人、第一发明人为本校教师)、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专利人)、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专利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第一著作人)

 

4.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三)为地方发展、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三、工作流程

 

1.学院评选

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者应填写《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表》(附件1)、《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奖项论文专利等证书

 

2.学院进行初审后报送推荐名单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

 

3.学校求是荣誉奖章评审答辩会展示环节分为个人展示及问答答辩两部分。个人展示由候选人进行PPT展示5分钟;个人展示结束后,评委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1分钟。

 

4.学校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投票,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多数同意确定求是荣誉奖章获得者候选名单,未达到者授予“先锋学子”荣誉称号。

 

5.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学校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四、其他要求

 

1.学院推荐1,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2. 请有意愿申请者111412:00报送《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表》(附件1)、《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发到yangjm@hzcu.edu.cn,纸质版交到科技楼725杨老师处。

 

联系人:杨继敏,电话:88283892


附件1: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表.doc

附件2: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者信息汇总表.doc


 

 

 

规划学院学工办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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