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学生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05 19:44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现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20241月开始,121日前完成。

 

二、对象

 

20236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23级团支部成立未满6个月不参与此次“对标定级”

 

三、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3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19-22级团支部书记打印自评表附件一,召开团员大会,带领团员逐项对照,自评打分,团支部书记与团员代表分别在自评表上签字确认,119日前交科技楼722学工办公室杨老师处。

 

(二)院级团委复核认定

 

院级团委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总)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总)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工办杨继敏老师,88283892,或发送邮件至yangjm@hzcu.edu.cn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pdf.pdf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团委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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