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通知公告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开展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答辩工作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开展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24 15:49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的透明度和认可度,端正入党动机,切实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结合学院202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答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各学生党支部根据团支部推优情况,按照党员发展计划1:2的比例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

二、答辩时间

10月31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党支部另行通知。

三、答辩组组成

学生第一党支部

组长:徐竑珂

成员:吴清扬、单嘉瑞、倪言泽、贵娱菡、吴昊轩

学生第二党支部

组长:蔡万寒

成员:姚诗烟、张懿冰、杨建勋、宋煜雯

四、答辩流程

(一)个人陈述。

准备5分钟PPT进行个人陈述。答辩对象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阐述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重点梳理在入党积极分子期间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参加组织生活、专业学习、社会实践以及在配合党支部建设方面开展的工作等情况。

(二)现场问答。答辩组根据答辩人个人陈述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提问。

(三)评委打分。答辩小组从入党动机、思想表现、理论知识、学习成绩、现场发挥等方面对答辩者的综合表现进行充分讨论,给出40分制评分。

(四)答辩评议。答辩小组召开会议,按照评分和比重(专业年级绩点排名占30%、素质分班级排名占30%、答辩组评分占40%)进行成绩汇总,综合答辩者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的作为,形成评议意见。排名换算公式:

五、结果反馈

答辩组及时将答辩结果反馈至相应党支部,党支部根据评议结果,并充分结合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等,择优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在奉献集体、帮困解难、公益事业、应征入伍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学院党委批准后,发展名额单列,可直接参与答辩。由答辩组根据答辩内容和考察期的各方面表现进行投票表决,半数以上答辩组成员赞成的方能通过。

(二)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优秀的,入党答辩总评分加5分。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工办徐竑珂老师,88283892,或发送邮件至xuhk@hzcu.edu.cn。

 

2023-2024-1重点培养对象名单.xlsx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答辩评议表.docx

中共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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