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通知公告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学年团员发展对象入团答辩工作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学年团员发展对象入团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23 14:45 浏览次数:

各学生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团员工作,提高发展团员的透明度和认可度,端正入动机,切实严把发展团员“入口关”,结合学院2023半年发展团员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确定员发展对象人选入答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学院团委按照员发展计划1:5的比例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学院团委2023半年发展计划共计1人)

入选此次团员发展答辩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

 

2023102619:30(线上钉钉群)

暂定,如有修改时间另行通知

 

三、答辩组组成

 

组长:徐竑珂

 

成员:杨继敏、戴培杰、孙玥、阮建凯

 

四、答辩流程

 

(一)个人陈述。

 

准备5分钟PPT进行个人陈述。答辩对象介绍个人基本情况,阐述入动机和对的认识,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重点梳理在入团前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专业学习、社会实践以及在配合班级团支部建设方面开展的工作等情况。

 

(二)现场问答。答辩组根据答辩人个人陈述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提问。

 

(三)评委打分。答辩小组从入动机、思想表现、理论知识、学习成绩、现场发挥等方面对答辩者的综合表现进行充分讨论,给出40分制评分。

 

(四)答辩评议。答辩小组召开会议,按照评分和比重(专业年级绩点排名占30%、素质分班级排名占30%、答辩组评分占40%进行成绩汇总,综合答辩者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的作为,形成评议意见。

 

排名换算公式:   

 

五、结果反馈

 

答辩组及时将答辩结果反馈至相应支部,支部根据评议结果,并充分结合团员和群众意见等,择优确定2023年下半学年团员发展对象人选名单。

 

六、其他事项说明

注意:2023级新生入学未满三个月,不参与此次团员发展。23级同学们提交的入团申请书各团支部已经汇总登记,等日后按照相应程序与要求进行团员发展。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工办杨继敏老师,88283892,或发送邮件至yangjm@hzcu.edu.cn

 

 

附件1:2023年下半学年推荐优秀团员得分表及答辩名单.xlsx

附件2:国土空间规划学院确定团员发展对象人选入团答辩评议表.docx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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