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教师通知 关于申报浙江工业大学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关于申报浙江工业大学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7 11:2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联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开展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申报工作。按照《浙大城市学院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浙大城院研[2021]2号),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程序如下:

(1)根据合作院校导师资格申请的通知及申报要求,学校教师对照申报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申报信息;

(2)各学院(研究机构)汇总申报导师资格的教师名单以及书面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3)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送交合作院校;

(4)研究生处公布获批的导师名单。

经学院研究,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已是浙工大联培导师不用申请):

(1)钱塘学者;

(2)已经在原单位取得硕导资格;

(3)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2021年在研项目)负责人;

(4)单个横向合同到款经费不低于50万(含近两年内到账50万),或者近三年到账横向经费不低于100万的教师,此处的经费均指个人名下的到账经费。

有意申报浙江工业大学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老师,请在4月9日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发蔡万寒老师邮箱(caiwh@zucc.edu.cn):

1.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申请表》中所涉及的学术成果、经费到款统计时间为近五年);

2.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导师填写本人数据)

佐证材料要求

(1)英文学术论文请提供收录证明或WEB OF SCIENCE网站截图(英文论文佐证请务必包含论文题目、期刊、发表时间、作者署名情况及通讯作者信息、期刊分区等信息,中文论文可以不提供)。

(2)授权发明专利请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公告书。

(3)科研获奖请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4)学术专著或教材请提供相关封面、扉页、目录的复印件,请务必包含专著名称、出版时间、作者署名情况、出版社等关键信息。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不申请本次浙江工业大学联培生指导教师资格,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疑问,请联系蔡万寒老师。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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