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学生通知 规划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大学习工作的通知

规划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大学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09 16:47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青年团员同学学习热情,充分发挥团支部作用,转变学习观念,加强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学党爱党氛围,确保青年大学习在线学习效果,学院现决定在全院各团支部中开展每周青年大学习完成度考核,同时将青年大学习完成度与团支部评奖评优有机融合,切实做到全员学习、全面进步。现将具体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单位

学院全体团支部

二、考核方式

每新一期青年大学习学习开始时间为当周周一,每周三会进行一次未完成名单的截图公示与提醒,截至周五20点时各班大学习完成率将作为各团支部本周最终青年大学习完成率,每周进行累计排名并公示,用于最终院内评比考核。

三、奖惩措施

1.面向团支部

青年大学习完成率将与各团支部社会工作奖学金名额密切挂钩,社会工作奖学金将不再按班级平均分配(基础名额均为0),学年末青年大学习平均完成率达75%以上的支部,将增加一个社会工作奖学金名额;未达到该标准的支部将不予增加名额;平均完成率不达50%的支部,还将取消团内荣誉评选资格。

对学年末青年大学习平均完成率第一名且不小于90%的团支部授予“学习先锋团支部”称号,额外增加一个社会工作奖学金名额,并提供300元团日活动经费(需提供发票);对排名前两名的团支部予以奖品鼓励。

2.面向团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

对获得“学习先锋团支部”称号班级的班级团支委成员予以通报表扬和素质分加分奖励,并对于有突出表现的团支委授予学院青年大学习“优秀组织者”称号。

对截至每学期末,青年大学习平均完成率不达50%的团支委(书记、副书记、组宣委员),期末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面向班级成员

①积极参与的同学

个人每完成一次青年大学习,可获得0.5个素质分,以学期为单位,对于每学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为100%的个人,于期末奖励素质分3分。

②无故不参与的同学

每学期累计2次“青年大学习”无故不完成者,进行诫勉谈话;

每学期第3-4次“青年大学习”无故不完成者,予以书面警示;

每学期累计5次“青年大学习”无故不完成者,进行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学期各项“推优”和团内荣誉评选资格并扣除思想道德品质模块素质分5分(该部分默认为0分,对于20、21级同学该项为负分则取消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但可通过当学年志愿者小时数换算补正)。

未参加学习的学生按实际未学习期数如实写入党员材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积极分子鉴定材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各类(教师资格、入伍、研究生录取等)政审材料等,应该装档的按要求进入学生档案。

4.以上奖励均需满足各项评优基本条件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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